利達面粉廠的出廠面粉為什么有GB1355 – 86和GB1355有什么區別 面粉質量有什么不同?
這兩個是一樣的,面粉質量是要看等級的.GB1355是小麥粉的國標,只是產品的執行標準號,后面的86是年份,這份國標是1986年開始實施使用的,不過GB1355-2005已經代替了GB1355-86,現行86年份是無效的,有效的是2005年份的.企業因為把年份印在標簽上的時候到了標準替換的時候,這個包裝材料就不能使用了,這會造成很大的成本損失,所以企業就沒有印制年份,只有前面的標準號,這是國家允許的.
小麥粉的衛生指標有哪些
本標準為強制性標準。
本標準是對GB 1355—1986《小麥粉》、GB/T 8607—1988《高筋小麥粉》、GB/T 8608—1988《低筋小麥粉》、《專用小麥粉》LS/T3201~3208-1993的修訂與合并。
本標準與GB 1355—1986的主要技術差異如下:
本標準的結構、編寫規則及規范性技術要素按GB/T 1.1—2000《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及GB/T 1.2—2002《標準化工作導則第2部分:標準中規范性技術要素內容的確定方法》進行修改;
根據小麥粉的加工工藝和用途,對其進行了分類和定等。 新增內容: 增加了術語和定義;
增加了表示面筋質量的指標─面筋指數; 增加了檢驗規則、判定規則。 增加了對標志、標簽的要求。
食用面粉執行標準
朋友,你請放心,這個標準吖還是現行的,目前國家還沒有更新這個標準,你參考參考下面的資料! 標準編號:GB/T 8607-1988 標準名稱:高筋小麥粉 標準狀態:現行 英文標題:High gluten wheat flour 實施日期:1988-7-1 頒布部門:國家標準局 內容簡介:本標準適用于硬質小麥加工、提供作為生產面包等高面筋食品的高筋小麥粉.
面粉的gb1355 – 1986執行標準 是最新標準嗎?
你好! GB 1355-1986小麥粉 可用. 僅代表個人觀點,不喜勿噴,謝謝.
買了一袋10千克的古船富強粉,執行標準是GB/1355,不知是高筋面粉還是普通面粉啊?
是普通面粉
石磨面粉的執行標準
GB 1355-1986 小麥粉 , GB/T 14614-2006 小麥粉 面團的物理特性 吸水量和流變學特性的測定 粉質儀法, GB/T 14614.4-2005 小麥粉面團流變特性測定吹泡儀法 , GB/T 14615-2006 小麥粉 面團的物理特性 流變學特性的測定 拉伸儀法 , GB/T 18415-2001 小麥粉中過氧化苯甲酰的測定方法 , GB/T 20188-2006 小麥粉中溴酸鹽的測定 離子色譜法,科標根據國家標準可以檢測面粉.
白砂糖 小麥粉 雞蛋的執行標準號是多少啊
白砂糖是GB 317 小麥粉是GB1355
請問面粉中淀粉的旋光度一般是多少?
像面粉這種混合有機物,旋光度是不一定的.就算是執行標準是GB1355-86 特一號粉,也會因為不是同一產地、同一廠家、同一袋等因素而不同.所以只能求個大概,且范圍很大.具體還是自己實驗測量一下.
GB2760中沒有了營養強化劑的內容,我該怎么用
營養強化掛面企業標準
營養強化掛面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營養強化掛面的技術要求、檢驗方法和規則以及對標志、包裝、運輸和儲存的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以小麥粉為主要原料,針對小麥粉本身的營養特點及日常膳食缺乏的營養素,在其中添加一種或多種符合GB 14880規定的營養素(氨基酸、維生素和礦物質等),并經采用多次復片技術及夾心添加技術生產而成的系列營養強化掛面。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 1355 小麥粉
LS/T 3212 掛面
GB 2715 糧食衛生標準
GB 5491 糧食、油料檢驗 扦樣、分樣法
GB 2760 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
GB 14880 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
GB 5009.3 食品中水分的測定方法
GB 5517 糧食酸度測定方法
GB 7718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
3 技術要求
3.1 原料要求
3.1.1營養強化掛面生產的原料小麥粉應符合GB 1355的要求。
3.1.2食品添加劑的質量應符合相應的標準和有關規定,品種和使用量應符合GB2760的規定。
3.2 規格要求
長度:180;200;220;240mm(±8mm)
厚度:0.6~1.4mm
寬度:0.8~ 10.0mm
3.3感官要求:
3.3.1 色澤:正常,均勻一致。
3.3.2 氣味:正常,無酸味、霉味及其它異味。
3.3.3烹調性:煮熟后口感不粘牙,不牙磣,柔軟爽口。
3.4 理化指標
營養強化掛面的主要理化指標見表1。
3.5 衛生要求
3.5.1 無雜質、無蟲害、無污染。
3.5.2食品添加劑應符合GB 2760 D 規定。
3.5.3衛生標準應符合GB2715《糧食衛生標準》、GB2760《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和GB14880《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其中過氧化苯甲酰(BPO)等破壞營養素的物質禁止使用。
3.6營養素的強化(使用)量見表2所示。
Q/NMAB001-2006
表 1 營養強化掛面的主要理化指標
等級項目 一級品 二級品
水分,% ≤14.5
酸度 ≤4.0
不整齊度,% ≤8.0(其中自然斷條率≤3.0) ≤15.0(其中自然斷條率≤8.0)
彎曲折斷率,% ≤5.0 ≤15.0
熟斷條率,% 0 ≤5.0
烹調損失,% ≤10.0 ≤15.0
表 2 營養素的強化(使用)量(單位:mg/kg)
營養素名稱 強化(使用)量 營養名稱 強化(使用)量
賴氨酸 1000~2000 葉酸 1.0~3.0
牛磺酸 300~500 鈣 1600~3200
維生素B1 3~5 鐵 24~48
維生素B2 3~5 鋅 20~40
尼克酸 40~50
注:表2中谷類中營養素的強化量符合GB 14880《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的規定和要求。產品中強化的一種或多種營養素的含量應分別符合表2中的要求。
4. 檢驗方法
4.1規格
4.1.1 儀器
a.直尺(1mm)
b.測厚規(0.01mm)
4.1.2 步驟
從樣品中任意抽取掛面10根,用直尺、測厚規分別測量其長度、寬度及厚度,計算算術平均值。
4.2 色澤、氣味
采用感官檢測
4.3 水分
按GB/T 5009.3-2003規定的方法檢驗。
4.4 酸度
按GB 5517-1985規定的方法檢驗。
4.5 不整齊度
4.5.1 儀器
天平:感量0.1g
4.5.2 步驟
抽取樣品1.0kg,將有毛刺、疙瘩,并條扭曲和長度不足規定三分之二的掛面檢出稱重,計算不整齊度。
Q=Mq/G * 100………………………………………………………………(1)
Q/NMAB001-2006
式中:Q—不整齊度,%
Mq—不整齊面條重,%
G—樣品重量,g
4.6 彎曲折斷率
抽取面條20根,截成180mm,分別放在標有厘米刻度和角度的平板上,用左手固定零位端,右手緩緩沿水平方向向左移動,使面條彎曲成弧形未到規定的彎曲度折斷,即為彎曲度折斷。掛面厚度和彎曲度的關系見表3
表3
掛面厚度(mm) 彎曲度
>0.9 ≥25°
≤0.9 ≥30°
U=N/20 * 100…………………………………………………………(2)
式中:U—彎曲折斷率,%
N—彎曲折斷的掛面根數。
4.7 熟斷條率及烹調損失
4.7.1 儀器
a.烘箱
b.可調式電爐
c.秒表
d.天平:感量0.1g
e.燒杯:100ml 2個,250ml 2個
f.容量瓶:500ml
g.移液管:50ml
h.玻璃片 2塊(100*50mm)
4.7.2 步驟
4.7.2.1 烹調時間測定
抽取掛面40根,放入盛有樣品重量50倍沸水的1000ml燒杯(或鋁鍋)中,用可調式電爐加熱,保持水的微沸狀態,從2分鐘開始取樣,然后每隔半分鐘取樣一次,每次一根,用二塊玻璃片壓扁,觀察掛面內部白硬心線,白硬心線消失時所記錄的時間即為烹調時間。
4.7.2.2 熟斷條率
抽取掛面40根,放入盛有樣品50倍沸水的1000ml燒杯(或鋁鍋)中,用可調式電爐加熱,保持水的微沸狀態,達到4.7.2.1所測烹調時間后,用竹筷將面條輕輕挑出,計算熟斷條率并檢驗烹調性。
S =Ns/40×100…………………………………………………………(3)
式中:S——熟斷條率,%
Ns——斷面條根數。
4.7.2.3 烹調損失
稱取約10g樣品,精確至0.1g,放入盛有500ml沸水(蒸餾水)的燒杯中,用電爐加熱, 保持水的微沸狀態,按4.7.2.1測定的烹調時間煮熟后,用筷子挑出掛面,面湯放至常溫后,轉入500ml容量瓶中定容混勻,吸50ml面湯倒入恒重的250ml燒杯中,放在可調式電爐上蒸發掉大
Q/NMAB001-2006
部分水分后,再吸入面湯50ml繼續蒸發至近干,放入105℃烘箱內烘至恒重,
計算烹調損失。
P = 5M/[G×(1-W)]×100………………………………………………(4)
式中:P——烹調損失,%;
M——100ml面湯中干物質,g;
W——掛面水分,%;
G——樣品重量,g;
4.8 賴氨酸
按GB4801-84規定的方法檢驗.
4.9 牛磺酸
按GB/T 5009.169-2003規定的方法檢驗.
4.10 維生素B1
按GB/T5009.84-2003規定的方法檢驗.
4.11 維生素B2
按GB/T5413.12-97規定的方法檢驗.
4.12 尼克酸
按GB/T5009.89-2003規定的方法檢驗.
4.13 葉酸
按GB/T5413.16-1997規定的方法檢驗.
4.14 鈣
按GB/T5009.92-2003規定的方法檢驗.
4.15 鐵
按GB/T5009. 90-2003規定的方法檢驗.
4.16 鋅
按GB/T5009. 14-2003規定的方法檢驗.
5 檢驗規則
5.1 抽樣
營養強化掛面抽樣方法按照GB 5491執行。
5.2 產品組批
相同原料、相同工藝、相同設備及相同班次加工所得的同種產品為一批。
5.3 出廠檢驗
5.3.1 每批出廠產品應進行檢驗,產品合格后,方可出廠。
5.3.2 出廠檢驗項目為營養素以外的質量指標。
5.4 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是對產品進行全面考核,即對本標準規定的質量指標及衛生指標進行檢驗。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進行型式檢驗:
a) 原料工藝有較大變化,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時;
b) 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
c) 國家質量主管部門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
d)停產一年恢復生產時;
e)正常生產每年進行一次。
5.5 判定規則
Q/NMAB001-2006
5.5.1 出廠檢驗時,按LS/T 3212的要求執行。與等級有關的指標有一項不合格時,該批產品應作降級處理;與等級無關的指標有一項不合格時,該批產品應判為不合格產品。
5.5.2 產品的營養素含量指標低于本標準的規定,則為不合格產品;但對于其它衛生指標合格仍可食用的產品,可作為相應等級的普通掛面包裝銷售。
5.5.3 型式檢驗時,有一項指標不合格,應加倍抽樣對不合格項復檢,如仍不合格應判該批產品不合格。
5.5.4 初驗不合格時,可加倍抽樣復檢,以復驗結果為準。
5.5.5 產品未標注質量等級時,按不合格判定。
6 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6.1 標志
應符合GB 7718《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的規定,產品標簽上的應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名及地址、凈重、生產日期及批號、商標、配料表、食用方法、保存條件、保存期限或保質期等。
6.2 包裝
6.2.1 營養強化掛面的包裝應符合衛生要求,應有利于保持營養素的貯藏穩定性。
6.2.2 包裝物,包括包裝材料,應由安全適用的物質制成,它們不得向產品傳遞任何有毒的物質或不良的氣味、滋味。
6.2.3 用袋子包裝時,袋子應該潔凈、牢固、牢固縫制或牢固密封。
6.3 運輸
運輸工具應清潔、干燥、有防雨雪和防曬設施,嚴禁與有毒、有害、有腐蝕性、有異味的物品混裝混運,搬運時應小心輕放。
6.4 儲存
6.4.1 產品應存放在室溫不超過25℃、相對濕度不超過80%的清潔、干燥、通風、無蟲害及鼠害、無有害物質污染的倉庫中。
6.4.2 產品堆放必須有木墊板離地面10 cm以上,必須離墻壁20 cm以上。
6.4.3 本產品保質期為12個月。